鱼台城区关于机动车、非机动车的最新停放政策来啦!
赶紧做笔记!
为进一步加强对车辆乱停、乱放治理工作力度,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,我县在城区内施划了1000多个停车泊位及多处非机动车停车点,有效改善了我县城区道路停车难的问题,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和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规定。鱼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特发布如下通知:
一、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,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(依法规定施划停车泊位除外),禁止逆向停车,禁止在小车泊位停放非机动车、摩托车等。
二、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。
(一)在设有禁停标志、标线的路段、以及人行横道、施工地段、不得在非停车泊位以外的地方停车。
(二)交叉路口、急弯路、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、桥梁、陡坡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。
(三)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。
三、对长期占用城市道路的无号牌车、报废车等车辆将依法拖离处罚。
四、凡违反上述规定乱停、乱发的机动车,鱼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法取证,张贴违法通知告知单,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、拖移等。
五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做到安全文明出行,规范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。
鱼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2019年10月28日
看得出来,这次发出的停放政策大多是针对机动车的,但。。。我们应该都明白鱼台交通的最大问题所在,目前济宁任城区,嘉祥,曲阜,金乡,梁山已经逐步开始实施三小(即部分电动三轮、四轮车)整治活动,咱大鱼台啥时候开始呢?等的也是有些zhuo急呀!期待中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