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提交证件
(1)申请人为个人
1、土地使用证;
2、规划许可证;
3、权利申请人结婚证、单身证明或户口簿、夫妻双方身份证;
4、房地产测绘平面图;
5、委托他人代理的,应出具公证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;
6、登记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(2)申请人为单位(开发公司)
1、发改委批复;
2、土地使用证;
3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;
4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
5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;
6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;
7、房地产测绘平面图;
8、单位营业执照和机构组织代码证;
9、开发公司资质证书;
10、开发经营许可证;
11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;
12、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单位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;
13、登记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二、工作时限
符合办理条件的,自收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